说彩灯,首先得了解灯,它的原始雏形是“照明的器具”,因为是彩灯之“彩”,是由“灯”而显,没有光源,就谈不上“彩”的展现。而没有光源,也就没有灯。灯的光源来自于诸如木、枯草、油、酒精、蜡烛等的燃烧和电的光能转换,再如日光凝聚生成的火,有了光源才有灯,从灯演变到彩灯,它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。从历史上看,光源除去日月星光以外主要来自于火,所以人们往往将灯与火联在一起,叫灯火。此外,灯,还特指上元节张挂的彩灯。佛教宜称佛法能破除黑暗,也以灯为喻。最原始的篝火以及后来的火炬、油灯、蜡烛、煤油灯等,都属于火焰光源。电光源是十九世纪由西方人发明的,白炽灯和荧光灯是常用的两种电光源。
上古时代,生产力极为低下,人们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。灯的使用,标志着人类劳动的成果和科学的发展。
人类能使用火以后,在很长的时间里都是靠火堆的燃烧来照明的。那么,我国什么时候才开始制作灯具呢?在商周时期的文献中,没有关于灯的记载只有“烛”的记录。《诗经·小雅》述:“夜如何未其夜未央,庭燎之光。”许慎《说文》中译:“烛,庭燎大烛也。”《周礼·秋官司寇·司烜氏》曰:“凡邦之大事,共燉烛庭燎。”郑注:“炇,大也。树于门外日大烛,于门内日庭燎,皆所以照众为明。”这种“烛”不是蜡烛,实际上是一种火炬。这种火炬是用松苇、竹、麻等材料做芯,处边缠裹植物纤维,再浸以松脂或油脂做成。严格地说这种火炬不是灯具。
至今,考古专家比较一致的意见是我国最早的灯具可能是陶制的“豆”与盛食品的器皿有密切关联。出土于河北武安磁山七千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的陶豆,是目前可见到的最早的实物,这种“豆”直到商周时期还比较流行。春秋战国出现了铜灯,战国时期才开始用“燈”的名称。
灯本作“镫”,镫是古代一种食用器具,“镫(灯)”因其外形与它相似而得名。英语中lamp来源于希腊语 lampas,原意为炬,是一种早期的火焰光源和灯具。
五花八门的灯具
“豆”形灯的造型,上有敞口浅盘,中有高柄,下有喇叭形圈足。从其形制名称可以推断,早期人们是直接借用盛大羹的陶豆放些油脂点燃,“豆”就逐渐演变成了灯具。据《尔雅·释器》载:“木豆谓之豆,竹豆谓之笾,瓦豆谓之登。”《仪礼·公食大夫礼》载:“大笑谙不如,实于镫,宰右执镫,左执盖。”郑玄注:“瓦豆谓之镫”。瓦豆称为“登”,“登”与“镫”通用,“镫”是“灯”的假借。
商周时已有铜灯。战国、秦汉时期,青铜工艺已十分成熟,青铜灯有了很大发展。汉代铜灯具有很多形式如高灯、行灯、长檠多盏灯等,灯盘中有的有锥,有的无锥,以青铜灯具、陶瓷灯具为突出代表。
隋唐时期在实用为主的灯具大量生产的同时,兼有照明和装饰双重功能的彩灯迅速发展起来。皇宫中使用的彩灯称为宫灯,从此,古代灯具除一般照明灯具外,富有艺术特色的宫灯大放异彩。
从三国两晋南北朝直至清代,灯具日益发展,有陶、瓷、铜、锡、银、铁、木、石、玉、玻璃、漆雕、竹、藤等,品种繁多,争奇斗妍,宫廷灯艺尤其兴盛,为中国灯具史留下了绚丽的篇章。当时灯具采用的燃料主要是油和蜡。
我国古代的制灯工匠,在创造出各种以实用为主的照明灯具的同时,结合民俗和民间艺术活动,创造出千姿百态、丰富多彩,以装饰欣赏、娱乐为主要目的的彩灯艺术品。